GB/T 2423.3-2016 試驗Ca:恒濕熱試驗方法
作者:林頻儀器發布時間:2023-02-16 15:16
1. 初始檢測
按有關標準的規定對試驗樣品進行外觀檢查,對其電氣和機械性能進行檢測。
2.條件試驗
條件試驗應按如下程序進行:
a)除非有特殊規定,將無包裝、不通電的試驗樣品,在“準備使用”狀態下,置于試驗箱內,試驗箱和試驗樣品均處于標準大氣環境條件下。在特定的時候,允許試驗樣品在達到試驗條件時放入試驗箱內,且應避免樣品產生凝露,對于小型樣品可通過預熱方式達到該項要求。
b)調整試驗箱內溫度,到達所要求的嚴酷等級,且使樣品達到溫度穩定。在GB/T 2421—1999的4.8中對溫度穩定的定義進行規定。溫度變化的速率不超過1K/min,達到溫度穩定的平均時間不超過5min,且在這一過程中不應產生樣品凝露現象。
c)在這一過程中,可以通過不提高箱內的絕對濕度來避免樣品冷凝現象的發生。
d)在2h之內,通過調整箱內的濕度達到規定的試驗嚴酷等級。
e)樣品暴露在按規定試驗等級要求的試驗條件下,待工作空間內的溫度和相對濕度達到規定值并穩定后,開始計算試驗持續時間。
f)相關規范規定了試驗條件及試驗持續時間。
g)試驗后應進行恢復階段。